為什麼領養一隻中途的貓咪,卻覺得困難重重? | 糖橘子

只是想領養貓咪,為什麼一直被刁難? 
 
由於現在多方面一直在宣導「領養取代購買」、「領養不棄養」。想養貓的人,若有稍微注意貓咪相關社團,最常有機會碰到的是收容所或中途的貓咪。而收容所的貓咪比較難像中途那樣被細心照顧,在外貌上會比較吃虧,因此較多人會選擇中途的貓。當看到喜歡的貓咪時,恰巧又是某家中途貓,經連絡詢問,卻常被要求許多條件(填問卷、身家調查、許諾條件、收費、甚至簽切結書、家訪...等)。有的甚至會感到被刁難,到最後因為太繁瑣,導致雙方怨懟,更糟糕的是讓想養貓的人,一氣之下直接跑去購買貓咪,這樣一來就失去了原來的美意。 

為什麼,中途要堅持這麼多「看起來」不合理要求? 

從作生意的角度來看,買賣都會算入成本,沒人會願意做賠本生意。 但是中途不是作生意,不能這樣類比,以同理心來看... 那麼救了貓,中途需要付出什麼? 
1、救貓時,需花費額外的時間跟人力。 
2、救到貓後,第一時間要付出的看診費用。 
3、貓咪送出前要負擔的零零總總(如飼料、看病、打預防針及無法預估的時間)
4、還沒能送養前,貓咪可能因為疾病死掉。 
5、承擔家中貓咪可能被感染的風險。 
6、貓咪親人訓練、行為矯正。 
7、無法計量的愛與精神。 
8、其他可能... 

基於以上種種原因,每當有人要領養時,自然就會小心翼翼。謹慎一些、多希望了解點,讓救回來的貓咪,能夠找到安身立命的好家庭,不要再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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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魔Q,公/已結紮,待認養中。【圖/貓幸福在桃子腳 Rack阿北 提供】

我真的很想養一隻貓,不符合條件該怎辦? 

最常聽到被拒絕的條件是學生、年輕情侶。這是有原因的一來是擔心萬一需要龐大費用支出時,認養人會無法負擔;後者是情侶分手時,貓咪被棄養的機率就會提高。雖然這些都是表象看到的條件,並不代表所有人都是如此。站在小編的立場上,奉勸各位要再三思量,自己有沒有能力領養這隻貓。領養前計畫好貓咪的未來及準備貓咪基金(糧食、玩具、打預防針及看病都要花錢),只要都準備好了,那就坦然告訴對方自己的想法及計畫,讓中途放心。 

如何才能成功領養到一隻貓? 

釋出滿滿的愛、誠懇的心,負責的態度,讓對方感受到。 
當看到一隻喜歡的貓咪,很想要領養的時候,請別急著馬上告訴中途說,確定要領養
請先跟中途約時間,找時間先去看看貓咪,同時多和中途聊一聊,讓彼此多熟悉一些,中途也可以多了解認養者的狀況。雙方有了基本信任後,再來談領養,這樣成功領養的機率,才會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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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行為矯正前的惡魔Q,帶出來放風。【圖/貓幸福在桃子腳 Rack阿北 提供】

成為一個好中途,沒有想像中的簡單 

大部分中途,都是靠自己的力量來照顧貓咪,非常的辛苦。除了依賴本業收入外,有些還會另外手做商品銷售,有的會直接開店經營(咖啡店、餐廳、寵物用品店等)來貼補貓用;衡量過自身實質所能承擔的範圍,盡自己最大能力來幫助貓咪,像這樣的中途,是值得支持。但是很可惜有少數不肖中途,假借愛心名義,號稱中途,卻拿貓來斂財,引發許多人觀感不佳,造成好的中途也被誤會。 

一個好中途,並不是把貓接回家順利送出,就算好中途。除了本身財力要足夠(除了自身部分要照顧好,貓的部分,至少不會讓貓咪餓肚子、生病時能看醫生),也要有時間跟精力來處理瑣碎的貓雜事。最重要的,一定要有足夠的養貓知識。很多疾病,都是會連帶傳染,只要一隻貓咪生病,家中其他貓咪都會有問題。萬一碰到有行為問題的貓咪,也要透過中途的行為矯正,讓貓咪社會化,順利找到適合的家庭。當中途是會犧牲很多個人時間,大部分沒辦法輕易長時間外出,更別提去旅遊。 

你領養的只是一隻貓,那背後卻是滿滿不計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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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被救援回來一個月的惡魔Q。【圖/貓幸福在桃子腳 Rack阿北 提供】

關於貓咪的故事 

惡魔Q
是被棄養在猴硐的家貓,有英短跟金吉拉及捲毛貓的血統,外觀相當漂亮。 輾轉猴硐的志工,最後經由桃子腳Rack阿北帶回送養。 原先以為隻乖巧的貓咪,卻在送養前夕發現有瞬間暴怒抓狂攻擊的行為,因而被留下來做長時間的行為矯正。花了相當長的一段日子,確認貓咪狀況後,才決定送養。至今仍在找適宜的家庭。阿北甚至做出「可以接受被退貓」的大膽承諾。 

關於中途
桃子腳Rack阿北,是一個相當特別的中途,本身是做網路電腦機櫃的加工廠。對於認養人的選擇條件,講的是個「情義」;比較在意一開始自我介紹信中能夠認真寫清楚,不太喜歡要求認養者要填寫落落長的問卷。和認養人做朋友、了解對方的性格,觀察對方。相信對方,才會將貓咪送出。就算沒有繁瑣的過程,事後的追蹤還是免不了。任何送出的貓咪都像自己的小孩,希望知道在新家的日子過得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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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從猴硐被救回來的惡魔Q【圖/取自
Katkis Le

動物棄養、動物施虐者,不要心存僥倖 

中途們之所以會這麼小心,主要是因為有些心懷不軌的領養人,怕在公立收容所留下資料後,哪天東窗事發會被找到,因而轉向中途領養,一直尋找不同的中途下手,不間斷地領養貓咪,然後對貓咪做出不可原諒的凌虐行為,導致動物殘廢或甚至死亡。

依據新動物保護法(民國104年02月04日修正)(第 33-1 條)棄養動物,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若領養寵物後,因生病而棄養(第 5 條第3項)可處3萬至15萬罰鍰,並終身不得飼養任何應辦理登記之寵物。(第6條 ) 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第 25 條)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違法事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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